楚天金報訊 據中新社電 8月20日,北京檢方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郭美美批准逮捕。律師表示,若罪名成立,可能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  律師透露,警方曾核實過本案的幾個細節:一是郭美美以1.9萬元的價格租下房屋,作為賭博的固定場所;二是購置了賭桌、籌碼、POS機等賭博用具;三是聘請專業發牌手和專人負責賭資的結算;四是邀請他人賭博,並抽取3%至5%的返點作為“抽水”;五是為朱某提供40萬元的籌碼供其賭博,併在朱某不給錢的情況下控制其到天亮,逼其寫下欠條等。
  (原標題:郭美美被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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